教师司函〔2017〕57号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8年
 “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国培计划”在促进教师校长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总体实施目标
 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根据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的实际需求,设置教师培训团队高级研修、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教师网络研修创新、名师领航研修、名校长领航研修、校长培训团队高级研修、卓越校长高级研修、农村校长专项培训、特殊教育校长专项培训等8个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培训183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和3700名中小学骨干校长。其中,教
 
 师网络研修创新项目继续支持2017年延续项目;名师、名校长领航研修项目另文部署。
 通过实施“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发展”为宗旨,服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以省级教师培训团队、骨干教师校长为主要培训对象,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培训专家和“种子”教师校长,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凝练一批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模式,为各地科学有效开展各级各类教师校长培训项目提供典型示范和资源支撑,引领带动地方改革创新教师校长培训机制,健全教师校长培训支持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能力整体提升。
 二、教师培训项目申报
 (一)项目任务
 1. 教师培训团队高级研修项目
 设专职培训团队研修、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研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研修、师德培训者研修4个项目。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对8000名“国培计划”、“能力提升工程”及各地承担乡村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成员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兼职培训团队。
 2. 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设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国家安全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等7个项目。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等培训方式,对7500名紧缺领域骨干教师进行专项培训,示范引领各地紧缺领域教师专业发展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承担资质,具有丰富的国家级教师培训经验、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
 2. 要会同远程培训机构联合申报、协同实施项目,远程培训机构应具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承担资质,建有满足教师网络研修需要的远程培训平台。平台网络研修社区功能完善,建立“个人空间—工作坊—学校社区—区域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能够有效支持网络研修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平台软硬件条件完备,多网连通性好,系统运行稳定。
 3. 要根据“国培计划”——教师培训示范性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分学科(领域)精心研制培训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内容扎实、科学可行,培训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
 4. 要贯彻落实“国培计划”改革实施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各项目参训学员需求,参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设计培训课程,集中培训和远程研修课程模块内容要紧密衔接。其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
 5. 要预设丰富适用的网络研修课程资源,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能够支持所申报学科(领域)教师的有效选学,满足长期研修所需。必修课程应围绕研修主题,聚焦共性需求,解决重难点问题。选修课程应聚焦课堂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焦点问题,有效整合典型案例,每学科(领域)选修资源原则上不少于线上学时的2倍。
 6. 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优先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高校专家。其中,首席专家应为具有较深学术造诣与丰富培训经验,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校教师,并有精力全程参与项目指导,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7. 要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组成部分,做好教师返岗实践的跟踪指导工作。
 8. 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要求,规范项目管理。
 (三)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须填写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同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 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示范性项目实施绩效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培训任务承担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699号)和国家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由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经费申请表,教育部核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三、校长培训项目申报
 (一)项目任务
 1. 培训团队高级研修项目
 对200名省级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校长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为期5天的高级研修,帮助他们更新培训理念,提高培训策划、课程设计、资源开发、教学实施、组织管理和研究创新能力,整体提高中小学校长培训的专业化水平。
 2. 卓越校长高级研修项目
 举办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高级研修,对1150名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高级研修,重点帮助其总结办学经验,形成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培养一批优秀校园长;举办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长高级研修,对100名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长进行为期2年的专项培训,重点帮助其提升理论和政策水平,凝练办学思想,创新教育实践,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后备人才。
 3.农村校长专项培训项目
 对2000名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进行为期25天的专项培训,重点围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帮助其更新办学观念,提高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4. 特殊教育校长专项培训项目
 对150名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进行为期21天的专项培训,重点围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及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需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特殊教育理念,提高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培养一批能够引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骨干校长。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的单位原则上应具备“国培计划”校长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承担资质,且具有3年以上的国家级校长培训经验,以及较强的培训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
 2. 要根据“国培计划”——校长培训示范性项目指南(附件2)要求,结合参训学员需求制订培训方案,优选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推行混合式培训,做好常规研修与主题研修。
 3. 要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校长和熟悉中小学实际的高校专家,建立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
 4. 要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课程标准,科学诊断培训需求,分层、分类设计培训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要优化课程结构,突出一线优秀校长参与,实践性课程比例不少于50%。
 (三)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须填写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申报书,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 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申报单位申报书以及校长国培项目实施绩效,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立项,确定培训任务承担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699号)和国家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由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经费申请表,教育部核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四、其它事宜
 (一)申报材料查询与提交
 国培计划教师、校长培训示范性项目查询评审标准及项目有关事宜、下载及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用户名:gpjh,密码:gpjh2018)。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联系人:王刘依,李丹玲,夏澜;电话:010-58800630,58800182,58805366;传真:010-5880294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422;邮编:100082。
 2. “国培计划”——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人:柏丹、郭垒;电话:010-69249610,69267305;传真:010-6924961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邮政编码:102627。
 3.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陈玳玮、王克杰;电话:010-66097953,66097715。
 
 附件:1. “国培计划”——教师培训示范性项目指南
 2. “国培计划”——校长培训示范性项目指南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7年12月8日
 
附件1
“国培计划”——教师培训示范性项目指南
2018年教师培训示范性项目包括培训团队高级研修、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网络研修创新、名师领航研修项目。其中,网络研修创新项目不再新增培训计划,继续按照2017年项目指南实施。
一、培训团队高级研修
(一)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1. 目标任务
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结合的方式,对1500名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500名培训管理者进行10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网络研修(90学时)的培训,重点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
2. 培训对象
——1000名已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高等学校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其中,中西部省份培训者须承担过“国培计划”培训任务,东部省份培训者须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称。
——500名“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首席专家或培训方案研制核心专家。
——500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项目区县、“国培计划”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者。
3. 培训学科(领域)
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学前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培训管理者;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培训管理者。
(二)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研修项目
1. 目标任务
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结合的方式,对5000名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进行10天和30学时网络研修(90学时)的培训,重点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
2. 培训对象
——30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0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优秀教研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 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研修项目
1. 目标任务
对400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管理者和骨干培训者进行5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网络研修(60学时)的专项培训,分享项目实施经验,交流各地创新做法,提高省、市、县级培训管理者与骨干培训者专项能力,打造专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管理者与培训者队伍。
2. 培训对象
——200名省、市级和创新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省级工程办负责人和培训机构负责人。
——200名省、市级骨干培训者,原则上已入选省级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能在本省工程实施中发挥指导作用的骨干培训者。
3. 培训学科(领域)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管理者、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骨干培训者。
(四) 师德培训者研修项目
1. 目标任务
对600名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的骨干培训者进行5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网络研修(60学时)的培训,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提升参训学员的方案设计与项目实施能力,培养学员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 培训对象
600名已入选省级及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从事师德培训的骨干培训者,应对师德教育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师德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
3. 培训学科(领域)
师德教育。
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一)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 目标任务
对20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研员进行10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网络研修(90学时)的培训,重点提升其培训教学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2. 培训对象
——17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中西部省份应为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成员,承担“幼师国培”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3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学前教育优秀教研员,对学前教育和教师培训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中西部省份应为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成员,承担“幼师国培”培训任务的骨干教研员。
3. 培训学科(领域)
学前教育。
(二)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 目标任务
对500名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进行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
2. 培训对象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应具有组织校本研修、引领本地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 培训学科(领域)
盲教育、聋教育、培智教育及其他特殊教育类。
(三)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 培训目标
对300名法治教育骨干教师进行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其法治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与法治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
2. 培训对象
从事法治教育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应具有法律专业学习经历和法治培训相关经验,能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 培训学科(领域)
法治教育。
(四)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 目标任务
对1800名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骨干教师和教研员进行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将基本技能与专项技能培训相结合,重点提升教师教学实践技能和培训能力。
2. 培训对象
——1200名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体育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深入研究的体育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体育相关专业。
——300名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音乐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深入研究的音乐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音乐相关专业。
——300名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美术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深入研究的美术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美术相关专业。
3. 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初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五)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
1. 目标任务
对105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骨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进行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2. 培训对象
——3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100名担任专兼职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高等学校和各地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具有高级职称。
——500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优先选派具有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的骨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150名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
3. 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初中和高中骨干班主任培训者;小学、初中和高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优秀大队辅导员。
(六)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对1150名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100名国家安全教育教师校长进行5天(30学时)的集中培训。申报通知另发。
三、名师领航研修
(一)名师领航研修项目(新增项目)
申报通知另发。
(二)名师高级研修项目(延续项目)
1.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项目
2017—2018年延续项目,对2017年度参训的1600名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或骨干培训者(培训管理者)进行下一年度的培训。
2.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项目
2017—2018年延续项目,对2017年度参训的1400名中小学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进行下一年度的分阶段、递进式培训。
附件2
“国培计划”——校长培训示范性项目指南
2018年校长培训示范性项目包括培训团队高级研修、卓越校长领航研修、农村校长专项培训、特殊教育校长专项培训项目。
一、培训团队高级研修
1.目标任务
对200名省级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校长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为期5天(30学时)的集中培训,帮助其更新培训理念,提高培训策划、课程设计、资源开发、教学实施、组织管理和研究创新能力,整体提高中小学校长培训的专业化水平。
2.培训对象
省级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校长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校长培训的管理者和培训者。
3.内容方式
围绕校长培训的形势与任务、政策与法规、组织与实施、管理与评价、跟踪与指导以及培训者专业发展等内容,通过专家讲授、案例教学、互动参与、参观考察等方式,开展主题式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卓越校长领航研修
(一)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高级研修项目
1.目标任务
对1150名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分别进行为期30、45、60天(每天按6学时计算)的集中培训,重点帮助其总结办学经验,形成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培养一批优秀校园长。
2.培训对象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正职校园长。
3.内容方式
围绕校园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试外部环境等方面的专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模块化的研修与实践,通过互动参与、案例教学、学校诊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教育理论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
(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长高级研修项目
1.目标任务
对100名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长进行为期2年(多次集中,每年集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在职培训,重点帮助参训学员提升理论和政策水平,凝练办学思想,创新教育实践,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后备人才。
2.培训对象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正职校园长。
3.内容方式
围绕校长教育思想提升,以教育实践课题研究为载体,为每位参训学员配备指导教师,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通过名著研读、专家指导、行动研究、专题论坛等方式,提升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实践创新能力。
(三)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研修
申报通知另发。
三、农村校长专项培训
1.目标任务
对2000名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进行为期25天(15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围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帮助其更新办学观念,提高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2.培训对象
边远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正职校园长。
3.内容方式
围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策法规、学校规划、文化建设、课程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管理等维度,设计课程模块。采取“集中培训+返岗实践”的培训方式,其中集中培训阶段共25天,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影子培训等环节,帮助参训学员理解校园长专业标准的基本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方法,提高依法办学能力;返岗实践阶段共50天,在培训专家的指导下,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实施学校改进行动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四、特殊教育校长专项培训
1.目标任务
对150名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进行为期21天(126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围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及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需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特殊教育理念,提高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培养一批能够引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骨干校长。
2.培训对象
新建特殊教育学校正职校长。
3.内容方式
围绕特殊教育学校规划、文化建设、课程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管理及师德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家校合作等维度,设计课程模块。采取“集中培训+返岗实践”的培训方式,其中集中培训阶段共21天,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影子培训等环节,帮助参训学员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方法,提高依法办学能力;返岗实践阶段共50天,在培训专家的指导下,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实施学校改进行动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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