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我校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今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请尽快统计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含研究生),于4月16日(周四)12:00前,与辅导员联系登记。
2、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繁琐,我们将邀请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承办行人员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专门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生源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
据了解,目前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直辖市有:山东、江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湖南、宁夏、青海、海南、贵州、云南、四川、浙江、福建、江西、安徽、广西、山西、河北、辽宁、上海、吉林、黑龙江、河南、北京、天津。
4、因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有一定周期,因此研究生毕业生原则上此次不能办理贷款。
学工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