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限报1名省“三好学生”或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1,学院盖过章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个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限1页内填写,不得加页)
(3)申请人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包括:论文(SCI论文要提供图书馆提供的收录证明)、专利(要提供科技处出示的证明)、获奖、实践性成果、获奖证书。]
(4)个人申请书一份,1000字左右。(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5)申请人材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不得用夹子),封面见附件3。(一份)
(6)提供成绩单一份。
请各学院于3月18日下班前报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逸夫楼103 ),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