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照《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评审办法》,结合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一、评奖对象及基本条件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读的安徽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主管部门认定过贫困等级的安徽籍学生;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且必修课无重修科目;
4.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二、资助等级及金额
助学基金分为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助学实践基金两类。资助标准分为A级8000元/年、B级4000元/年、C级2000元/年三个标准,三级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报条件
研究生奖助学金:
A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至少应有1篇论文在学校认定的A类、B类或原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得发明专利,或有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有艺术、体育类成果获国家级奖励。
B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至少应有1篇论文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得发明专利,或有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有艺术、体育类成果获省级奖励。
C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同时可以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备查。
助学实践基金:
资助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有志利用所学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回报家乡,定向安徽地区开展助学、帮困等社会实践项目。资助等级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审定。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申请: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二)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三)考试作弊者;
(四)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五)课程考试不合格补考者;
(六)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者后果严重者;
(七)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且仍在处分期内者;
(八)未在规定年限毕业者。
四、工作流程
1.申请者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学院初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公示;
3.学院向研究生院报学院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审批表及汇总表上需签署意见并盖章);
4.评审委员会评审;
5.学校公示;
6.根据公示结果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金审批表》(附件1)或《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帮困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
2.《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金(AB级)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或《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金(C级)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或《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帮困实践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
3.在校期间5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需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成果被学术榜录用的,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4.上一学年成绩单;
5.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提交到学院即可,不必交到研究生院)。
六、注意事项
1.“同曦集团助学金”同一学位阶段不可重复申报;获得过本学年(2017年9月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的同学一般不得再申报此项助学金。
2.A、B 级助学金一起申报,评审委员会将结合申请人的成绩、科研、家庭经济情况确定等级,C级单独申报。
3.“同曦集团助学金”,A、B、C三级助学金不可兼得。学校按照各学院安徽籍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助学实践基金每学院限报1项, A、B类助学金应在科研成果达标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同学。A、B类助学金评选根据逐年轮换、兼顾均衡的原则,优先推荐前三年中未有学生获A、B类助学金的学院。
4.填写表格时,科研成果栏只需提交5项代表性成果,无需多填(详见附件6);获奖情况一栏,也只填写3项在读期间所获的奖励;科研成果只需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请学院认真审核原件,认真把关,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的成果,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或独立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师范大学;不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不提交到研究生院。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和评选工作,以上材料请于4月23日前送交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逸夫楼103),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发送wanglaoshizhuguan@。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