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现将2010年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次评选14名,每名奖励4000元。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章守纪,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上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分9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一般为全优;综合测评成绩于所在年级前2名;
3.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上获得较高荣誉,或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中有突出作为的同学,可适当放宽评定条件,并请附上相关论文及证书的复印件以备审核。其评定标准最终由学校确定。
四、评奖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④填写《费孝通奖学金审批表》→⑤学院张榜公示→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章→⑧报学工处→⑨学校审议→⑩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其它事项
1.报送名额:每学院最多申报1人。
2.材料要求:
①审批表(见附表1),由于此表经评审后要上交至费孝通评奖委员会,请按照表格的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请勿装订。
②校教务处签章的2009-2010学年成绩单(请各学院在申报学生的成绩单上打“★”注明其每学年的必修课程)。
③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侧重于道德上的突出表现和专业学习上的科研创新等)。
④汇总表(见附表2),汇总表统一用excel表格制作,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下周二)上午11点30前送至学工处教育管理一科(笃学楼210)龚子秋处。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