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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工作 通知公示

关于新学年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4号)精神,我校学生(含2011级新生)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均会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到学校注册报到,学校核对无误后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查找学生借款记录,为学生录入回执信息。

请已经在生源地办理新学年贷款手续的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填写上学号后(虚线以下部分学生自己保存),9月13日前送至院团委办公室李晓亮老师处。新生在报到时凭《贷款受理证明》可直接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审批表》,交至绿色通道(学正楼210室)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会在在收齐新、老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后统一录入。由于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对回执录入工作进行了简化,取消纸质回执,只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我们将不再给学生提供纸质回执。同时,学生如果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