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培养残疾学生奋发进取、乐观向上的优良品质,金鹰国际集团在我校设立“金鹰国际特殊教育基金”,资助我校残疾学生。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及条件
受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受助对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自强自立、学习成绩较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申请办法及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金鹰国际特殊教育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经所在学院审核,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学院党委公章后,并附残疾人证复印件、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的困难证明(提交复印件),以及由教务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前一学年学习成绩登记表,于12月9日前交化成楼224,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工作处将汇总各学院申请名单报“金鹰国际特殊教育基金会”审批。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