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心理气象员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争当先进,在全校心理气象员中倡导优良学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现决定在2008、2009和2010级心理气象员中开展评优工作;同时进行2011级心理气象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2009和2010级心理气象员评优工作依据《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心理气象员评比办法》执行。(见附件1)
2、2011级心理气象员选拔工作依据《2011级心理气象员选拔办法》执行。(见附件2)
3、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自行下载 “学院心理气象员名单”(附件3),按照表格内统一格式完整填写各条目内容;
(2)评优材料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A.“优秀心理气象员”申请表(附件4)
B.1000字内的工作事迹报告(A4纸打印)
C.上一学年(2010.9-2010.1、2011.2-2011.6两学期)成绩表(打印、盖章)
D.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3)新生心理气象员填写登记表“2011级心理气象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并由心理辅导员老师存档保管。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心理气象员评比办法》
附件2:《2011级心理气象员选拔办法》
附件3:学院心理气象员名单
附件4:.“优秀心理气象员”申请表
附件5:2011级心理气象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