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保办拟对参加2011-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进行门诊检查费报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1、时间范围:2011年9月1日至报销日的票据。
2、医疗费报销范围:检查费(单据上会显示检查费字样,无显示的只要显示为化验费、B超费、放射费、彩色多普等拍片的费用都可报。)
3、校内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
二、门诊报销需携带的资料
1、发票原件(检查费);
2、门诊病历本或检查报告;
3、南京市市民医保卡;
4、申请校内意外伤害报销的同学,请提供经学院鉴定的校内意外伤害材料。(学生申请,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
三、门诊报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9、30、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地点:校医保办(仙林校区校医院旁边、团委一楼)
四、其它事宜说明
1、毕业生在办理门诊报销时,尽可能以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报销事宜可与校医保办单独联系。
2、2011-2012学年大学生医保的保障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报销日期至2012年8月31日产生的门诊检查费,请在下学年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将相关材料交到校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校医保办
附件: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