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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工作 通知公示

关于进行11/12学年第二学期滚动式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保证即将开始的本学期滚动式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根据《滚动式奖学金评比办法》(详见2011年《学生手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评定中的几个关键性问题特别说明如下:

1.专业奖学金评奖金额及比例如下:

专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四等奖。

一等奖每人每月150元, 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5%;

二等奖每人每月100元, 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10%;

三等奖每人每月 50元, 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25%;

四等奖每人每月 30元, 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60%。

2.各学院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严格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滚动式奖学金评比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自行组织评定,按师范生每人48/月、非师范每人30/月控制本院滚动式奖学金总额。本次评定发放总额除11级非师范生外,其余均按5个月计(本学期滚动奖学金总额测算一览详见附表1

3.根据学校的要求,滚动奖学金的发放统一由财务处拨款至学生浦发银行卡上。为确保本次滚动奖学金能顺利发放至学生手中,请各班级通知学生准备好自己的银行卡,(1)如有遗失请尽快到附近浦发银行办理补卡业务;(2)如有浦发银行卡卡号的变更,请将新卡号告知辅导员老师,并请各班级汇总以上相关学生的银行卡变更信息(附件中的汇总表)39日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化成楼-224)。

6.严格资格审查。凡上一学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者,取消本次奖学金的评比资格,停发奖学金5个月;凡上一学期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取消本次及下次奖学金的评比资格,停发奖学金10个月。有关评比资格的详细说明参见《办法》中第八条。

7.各班级在评奖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评奖工作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银行卡号变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