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六运会游泳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体科院
三、比赛日期、地点:
2012年9月15、16日,在南京师范大学游泳池(室外)举行。
四、参赛资格:
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在籍本科生。
五、参加办法:
1、比赛分组:
①甲组:系指普通院系的学生,报名时以院系为参赛单位;
②乙组:系指体育院系的学生,报名时以班级为参赛单位。
2、各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二项(接力除外)。
六、竞赛设项:
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七、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一次决赛,以成绩录取名次。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修改部分。
八、录取名次奖励:
(一)计分办法:
1、个人名次与计分
(1)、本次比赛甲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如名次并列,得分均按所获名次计算,无下一名次。接力项目前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2)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如名次并列,得分均按所获名次计算,无下一名次。接力项目前6名按14、12、10、8、4、2计分;
(3)破校记录加记2分、破省记录加计4分
2、团体名次确定
(1)累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累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破纪录多者列前。
3、报名不足
(1)每项报名量低于录取名次数,按实际队数录取名次。
(2)个人赛项目报名量不足2人,接力项目不足2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奖励办法:
大会对获得名次的个人与队给与奖励;
九、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至2012年9月6日中午12时截止。
2、报名需附加本人该项目最好成绩。若某一项目超过学院报名人数,学院将择优选拔。
3、报名地点:将报名电子表格发至[email protected]
4、报名后不得更改。
5、运动员需保证身体健康,适宜该项运动者,方可参加比赛。
十、领队会议:
2012年9月10日下午4:30,于体科院109会议室。会上发放参赛者的免费练习券。
十、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方廷:18913907826;周建林:13851482605
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运动会竞赛部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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