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关于201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及活动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学生安全,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特殊原因,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应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后方可留校住宿。
1、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且中途不能间断的学生(须有指导教师签字出具的书面证明);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或活动需集中训练的学生(须有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
3、有其它难以克服的特殊困难的学生(有相关的证明)。
4、寒假是过年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因此做兼职学生的留校住宿者不予批准。如果属于这个情况,就不用再问本年级辅导员了。
特别提醒:经批准留住学校的学生,一旦学习、科研或活动等结束,必须及时离校返家。
二、学校对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拟集中安排在仙林校区南苑学生公寓住宿(水电费按实结算)留住学校的学生卧具及生活用品自备,凡准备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留校学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三、凡申请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留校住宿的原因,作出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承诺),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于11月8上午10时前送往化成楼224办公室,过时不候。(学校7日下午17时才出的通知,8日上午就要报送。时间很捉急。。。。)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