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争当先进,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倡导优良学风,学校决定在近期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不含成教)中进行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的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优秀学生评比依据《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评比办法》文件严格进行(2013年版《学生手册》P125-P127)。
2、各学院在评比活动中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比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本次评比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各学院应将本次评优活动作为促进优良学风建设、鞭策学生不断进取的重要契机,要抓典型、树标兵,充分发掘和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和表率作用,在本学院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成才教育活动。
4、评比工作须重点注意把握以下环节:
(1)各学院在“三好学生”的申报人中择优推荐“三好学生标兵”(申请“三好学生标兵”者需同时填写“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和“三好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三好学生标兵”人数计入“三好学生”的测评人数中。各学院申报“三好学生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1人(全校名额一般不超过10人),宁缺勿滥,推荐为“三好学生标兵”者须提供由学校教务处盖章的2012-2013学年成绩单、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申请(第一人称)、各项校级及校级以上奖状证书复印件(请将复印件按照汇总表上填写的奖项顺序装订,《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 见附表4>上所有的荣誉均需附证书复印件,如无证书,不予承认,请勿填写),如有论文等还需有相关发表刊物的复印件。注:按照学校教务处的规定,除博雅课以外的课程均为必修课程。
(2)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有重修或补考者不得参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优秀奖”。
(3)所有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同时各班需要制作“学院评优汇总表”(见附表1)和“学院评优明细册”(见附表2)。
填写注意事项:
①制表格式统一如下:“学院”栏统一用全称;“年级”栏填写2010、2011、2012;“姓名”栏如是单名单姓,姓与名间不留空格;“性别”栏填写男、女;“评优类别”栏填写“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兼优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奖”、“科研活动先进个人”“学校社会工作先进个人”、“道德风尚奖”、“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请严格按照奖项全称填写,请勿多字、漏字);“获奖金额”栏填写3000、400、200、100(阿拉伯数字,且不要写“3000元”);②为便于数据统计,请务必用Excel 制作附表2和附表3。
5、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不计入转入学院的评比基数,这部分学生全部计入原所在学院的评比基数,参加原所在学院本次奖项的评比,由原学院统一上报数据和相关表格。
6、推荐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道德风尚单项奖”、“科研活动先进个人”等所有奖项均需填写相关申请表(见附件)。填表时要求字迹工整,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可打印,切忌圆珠笔和铅笔填写),不要更改表格格式。个人申请表中“申请理由”一栏请对照相应参评条件,简要填写上学年个人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
特别说明:
1、同一学年内“三好”与“优干”可以兼得,而“三好”与“单项奖”、“优干”与“单项奖”以及单项奖之间均不可兼得。
2、请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评定条件进行评定,经学校审核发现有符合要求的将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请2010级各班于11月5日下午4:00之前,将《班级评优明细册》、《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三好标兵”申报表、“三好学生”申报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各单项奖申报表纸质版后统一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班级评优明细册》、《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亦请在11月5日下午4:00之前通过各种方式发送给辅导员老师。
其他年级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具体要求,请按照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的要求进行。
优秀学生评比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