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就读的安徽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南京安徽商会暨会长单位江苏同曦集团决定在南京师范大学设立“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评审办法》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该项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及基本条件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读的安徽籍本科生(含中北学院)。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认定过贫困等级的安徽籍学生;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且必修课无重修科目;
4、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二、资助等级及金额
助学基金分为本科生奖助学金和助学实践基金三类。资助标准分为A级8000元/年、B级4000元/年、C级2000元/年三个标准,三级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报条件
A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排名须在同年级专业前20%,新生可参照入学成绩评定。
B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排名须在同年级专业前40%,新生可参照入学成绩评定。
C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上一年度必修考试科目无挂科,补考及格者可参与评选。新生可参照入学成绩评定。
助学实践基金申报条件: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有志利用所学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回报家乡,定向安徽地区开展助学、帮困等社会实践项目。资助等级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审定。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审批表》(附件1),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及由教务处统一打印的上一学年成绩单,申请助学实践基金另需附项目计划书,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于3月11日(周二)下班前交本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本年级的公共邮箱。
五、资助金的发放
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资助金由校财务处一次性充入学生的银行卡中。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