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鼓励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现拟在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1.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之一;
2.获得“费孝通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恒力发展奖学金”、“四方文化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之一;
3.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
5.获得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次以上(两者同期获得视为一次);
6.在校级及以上竞赛、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相关荣誉或奖励;
7.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专业排名在专业人数的10%以内)。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1.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毕业前一年内受过通报批评及各类处分的学生;
2.就业期间有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程序
各班级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班优秀毕业生的评定推荐工作。以上推荐和评选工作由各班班委具体负责组织,评选结果请报告各班班主任老师。
各班级名额: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级毕业生总人数的10%(如果有小数点,请直接舍去)。
请各班级于5月16日(本周五)下午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南京师范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及“南京师范大学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iaoshiyuantuanwei@ 纸质版送至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1 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附件2 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