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3年9月启动设立“南京师范大学圆梦基金”(以下简称圆梦基金)。每年募集2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开展创新及创业实践活动。
现将2014年圆梦基金项目申报事宜发布:
一、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及其成员应为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2、申请人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具有扎实的实践基础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有践行梦想的毅力和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项目。
二、资助项目及要求
申请项目须有推荐及指导单位(校内院系或职能部门),能够具体承担项目指导、中期检查。具体项目类别如下:
1、领导力提升类:
面向有志修身报国,提升能力的学生组织骨干;要求有过一年以上学生会部长级以上任职经历,有明确的个人素质提升计划,如自行支教、交流访学、策划活动等有利于领导力提升的实践行为。
2、创业实践类:
面向身怀创业梦想的校园创业团队,要求前期有一定创业基础积累。
3、励志实践类:
面向校内自立自强的学生典型,要求积极投身励志实践。
4、学术实践类:
面向各类学术竞赛获奖者,要求在项目执行期能够推动经验传承和成果转化。
5、公益推广类:
面向践行公益理念、有明确公益行为的校内公益组织,要求能够常规开展公益实践。
6、委托项目:
圆梦基金初步建有“圆梦南师”微信公众号,募集相关有经验的团队做好一年的维护和推广,请附相关推广策划和维护计划。
三、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资金资助一般为0.5~2万元,根据资助项目的情况由圆梦基金理事会予以核准。
四、资助程序
每年9月份面向全校学生进行申报,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理事会评审立项,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对立项项目实施指导和中期检查,次年9月,项目结项。
理事会负责进行立项和结项审核,立项通过下拨50%经费,中期检查合格下拨30%,结项完成下拨剩余经费,未达成结项目标的从剩余经费酌情扣减。有关财务报销严格遵循财务规章制度。
请详细填写申请表,并于10月13日前将纸质表交厚生楼620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email protected](注明圆梦基金申报)。
联系人:景老师 025-85898510;
五、项目筛选特别说明
1、圆梦基金项目侧重支持实践类项目,纯论文类项目一般不予资助;2、支持有一定前期积累,可行性较高的项目;
3、支持有比较具体物化成果,便于宣传及后期筹资的项目;
4、支持长效建设,打造品牌项目;
5、支持项目主持人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表现的项目;
6、支持有助提高南师社会声誉,有社会影响的项目;
7、支持能够在校内有一定号召力,参与度广的项目;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圆梦基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