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和《南京师范大学遴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成导师申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情况简况表
校内人员按如下流程进行申报:
下载附件中相应的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情况简况表,填写所有信息。表格命名规则为学院名_申报类别+表格类别_姓名,如文学院_硕导简况表_张三;法学院_专业学位硕导评审表_李四等。
校外人员申报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直接填写附件中的《南京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双面复印一式两份)、《申报情况简况表》,命名规则为学院名_申报类别+表格类别_姓名,如文学院_专业学位硕导简况表_张三等。
提醒: 应学校档案馆要求,申报评审表为16K纸型,请申报老师注意打印用纸的区别。
(二)申请人提供与申报内容相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1.科研成果(包含论文、专利、专著及实践性成果)。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
4.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等。
5.校外人员申请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还须提供获得市厅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前两名)证明原件以及独立为本科生开设过一门及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或指导过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相关证明。
将材料复印件(专著除外)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使用统一的复印件封面(见附件)。
(三)导师资格确认
对已在校外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后方调入我校的人员,如需选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请按申报流程(一)、(二)进行。
(四)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人员请填写《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转聘学科专业申报表》(见附件)。
二、学院审核
1.学院相关秘书对申报人评审表内容进行核查,与原件或与事实相符的请在审核人一栏中签字。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获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者,即为通过。
3、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情况填写在评审表上并盖章。
三、材料报送
报送研究生秘书的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每一申报者报送一个材料袋, 内容为:两份签字盖章的申报评审表、简况表、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
2.硕士生导师遴选申报学院汇总表(学院需盖章)(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9月15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随后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一周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孙小燕 13951789733 陈杰 18761887182 接受材料时间:7月、9月1日-9月15日
附件一:南京师范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附件二:南京师范大学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附件三: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件四:南京师范大学校外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件五: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件六:南京师范大学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件七: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材料复印件封面
附件八: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转聘学科专业申报表
附件九: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情况简况表
附件十:硕士生导师遴选申报学院汇总表
附件十一:博彩网址大全
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和招生资格条件
博彩网址大全
2015年7月14日